网站首页科技创新-平台类
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认定名单的通知 (桂科基字〔2021〕46号)
时间: 2023-03-13  发布:综合部  作者:转载 浏览:22 次
【字体: 打印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认定名单的通知

(桂科基字〔2021〕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桂科政字〔2020〕125号),进一步完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布局,经有关单位申报、各设区市科技局和有关主管部门推荐、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公布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认定名单。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广西肝脏疾病免疫与代谢研究重点实验室”等14家为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认定名单见附件。

二、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主管部门、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1〕5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重点实验室管理,保障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

三、各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应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为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提供人、财、物等保障支持,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与运行中的问题,统筹资源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四、各重点实验室要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提升研发水平,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方面有所突破,特别是在体制机制、科研条件改善、运行管理优化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及时做好信息统计、年度工作报告以及重大事项事前报批报备工作。

五、各依托单位和重点实验室应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并按申报目标和要求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与指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认定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kjt.gxzf.gov.cn/xxgk/zfxxgk/zfxxgkml/tzgg_84687/bbmwj/t9912820.shtml

【刷新页面】【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关于公布2021年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 (桂科政字〔2021〕135号) 下一篇: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认定名单的通知 (桂科基字〔202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