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暂行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114号),经有关单位申报、各设区市科技局和有关主管部门推荐、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广西药物提纯与冻干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等7家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为我区第二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不断加强指导、加大支持,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继续加强建设、优化服务、提升水平,为促进我区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创新链与产业链双链融合、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第二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名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kjt.gxzf.gov.cn/xxgk/zfxxgk/zfxxgkml/tzgg_84687/bbmwj/t116436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