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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8-15  发布:综合部  作者:转载 浏览:2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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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3年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是在全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技术实力和基础,并能为项目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的单位。

(二)根据《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一至六专项项目的由申报单位自行筹集资金,设立研发辅助账归集项目的研发费用,按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验收。专项七项目在企业通过梧州科研众包悬赏平台(网址:http://yg.sctcc.cn)进行技术难题发包和费用悬赏,平台撮合后完成技术对接、签订技术合同和经过平台审核手续后,按市级项目立项进行管理并按专项7的规定给予一定科技经费的资助。

(三)有主持梧州市科技项目未结题的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2023年梧州市科技计划的项目负责人。

(四)前5年有主持梧州市科技项目被终止的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2023年梧州市科技计划的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申报范围

根据梧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我局组织编制了《2023年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申报单位结合实际在指南范围内选题申报。

三、项目申报方式和材料的要求

(一)2023年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采取全流程网上申报,继续实行业务办理“一次不用跑”,项目申报单位申报1-6专项项目,请在梧州市科技局官网(http://kjj.wuzhou.gov.cn/)页面底部“友情链接”中“梧州市科技管理系统”(http://121.31.67.99:8000/)登录进行申报,按照《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申报附件清单的要求,在系统内填写项目申报书及上传申报附件,打印申报书最终版,由项目组人员签字、申报单位盖章后将申报书扫描件作为附件,在“附件清单”栏(附件类型选择“其他”)上传。

(二)专项七项目无需在“梧州市科技管理系统”申报,申请方式另行发布。

(三)医疗卫生项目需要提供科技查新报告作为申报书附件。

(四)需保密的项目请在申报书“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栏目注明密级并对保密要求作说明。

(五)各县(市、区)所属单位项目,由所在地科技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在系统中选择所在地科技局作为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报市科技局;中央、自治区直属、市属企事业单位以及主管部门不明确的选择直报市科技局。

(六)申报的项目纳入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总平台数据库,对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机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及评审专家等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等级评定,并将其综合信用等级作为项目申报立项的重要依据。对出现信用不良记录的,依照信用管理办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申报事项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

申报咨询电话:专项一、二、专项六方向二(高新科3824882),专项五(农村科3840678),专项三、四及六方向一(政社科3846465),专项七(交流科3866508)。

五、其他

    获得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承担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平台,优先认定市级创新平台。


附件:

附件1:2023年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doc

梧科字〔2023〕27号关于开展2023年梧州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kjj.wuzhou.gov.cn/tz/t169702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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