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4 年中央农业产业
发展资金畜牧业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 2024 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支持畜牧业发展
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扎实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措施
(一)实施现代设施畜牧。支持新建(扩建)畜禽现代生态
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优先支持新建(扩建)立体多层规模化生猪
养殖场、家禽立体高效设施养殖场、肉牛肉羊高效集约养殖场和
奶牛智慧牧场,扶优扶强,打造标志性、引领性设施畜牧项目。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
生产经营主体,新建(扩建)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栏舍 2000 平方米
以上,须于 2024 年内建成投产,未享受过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
(二)实施粮改饲。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
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储使用青贮
玉米、黑麦草、饲用甜高粱等优质饲草,兼顾饲用需求的饲料桑、
甜高粱、甘蔗尾叶等特色饲草品种和优质秸秆饲草料,各地可结
合项目实施探索通过优质饲草与粮食作物秸秆混贮等方式,提高
秸秆饲料化利用比例,加快推进秸秆养畜,按照不超过 60 元/吨
的标准予以补助。
(三)实施南方种草养畜。遴选肉牛肉羊产业发展基础相对
较好的县域,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开展饲草种植和肉牛肉
羊养殖的规模养殖场、家庭牧场和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给予补
助。具体实施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
于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1〕31 号)
执行。
(四)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对生猪主产县内使用良种猪精液
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
改良。补贴品种包括国家批准引进和自主培育的品种,以及地方
优良品种。补助标准为 80 元/头。
(五)实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养蜂大县蜂业全产业链
发展,发展高效优质蜂产业,开展蜜蜂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蜜蜂
良种繁育体系完善、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完善、标准化生产和质量
安全控制体系构建、成熟蜂蜜生产示范和品牌培育、蜂农防灾减
灾,打造产加销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支持蜂授粉技术推广与市场培育,选择 1—2 种蜂授粉发展前景广阔
的优势农作物,集中连片推广农作物高效蜂授粉,加快蜂授粉技
术推广普及。具体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蜂业质量提
升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2〕12 号)执行。
二、实施时间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相关要求
(一)遵循公开申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按县级
初审推荐、市级复核上报、自治区级评审确定的程序确定项目。
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照申报条件从严把关,围绕国家规划和
自治区实施方案重点方向任务申报项目,择优推荐。
(二)年内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与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三)各市以正式文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申报项目,自治
区将充分考虑各地排序意见,择优确定项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畜牧与饲料处联系人:
蒋婕,联系电话:0771-5829872,
电子邮箱:xmc2800033@163.com。
附件:
1.现代设施畜牧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国家“粮改饲”项目申报指南
3.南方种草养畜项目申报指南
4.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5.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申报指南
文件下载:
关于开展 2024 年中央农业产业 发展资金畜牧业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