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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第三批广西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通知(桂科社字〔2022〕63号)

发布:转载 日期:2023-03-01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认定第三批广西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通知(桂科社字〔2022〕63号)

平南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组对完成实验区建设工作并提出验收申请的第三批广西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建单位,就实验区建设期内的规划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到实地开展验收考察。结合专家组验收意见,经研究,同意平南县、贺州市平桂区通过验收,认定为第三批广西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请你们继续加强对实验区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认真总结和凝练实验区建设的经验模式,加强宣传和推广建设成果,做好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新时期的要求,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实验区建设,为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147881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