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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发布:转载 日期:2023-03-02
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
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机械处(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318室,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8095423。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gxt.gxzf.gov.cn/wzsy/tzgg_6719901/tzgg/t158312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