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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发布:转载 日期:2023-03-2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复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日至9月8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并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
经征求自治区财政厅同意,公示名单中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奖励项目的标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的要求执行,具体奖励金额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通过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查询其获得专利权所需要的官方费用,按其50%计算得出。
联系人:周灵昕,联系电话:0771-5808851
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2号知识产权促进处
邮编:530028
附件: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复核通过名单.xlsx.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