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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发布:转载 日期:2021-12-2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梧州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梧办发〔2017〕30 号)文件精神,按照《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补正资料进行评审,现认定梧州石墨负极材料等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2021年第二批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希望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依托单位按照《梧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保证人、财、物的合理分配与使用,不断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工程中心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争创国家、自治区级研发平台。
附件:
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