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中...

信息详页

返回
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

发布:转载 日期:2023-09-15

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项目当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项目业主一次性奖励;项目投资建设期较长的,在建设期内形成固定资产可累计计算最多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桂政发〔2019〕27号)

高新技术企业及总部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按项目当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项目业主一次性奖励;项目投资建设期较长的,在建设期内形成固定资产可累计计算最多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桂政发〔2019〕27号)


原文链接:http://tzcjj.gxzf.gov.cn/yhzc/t17136173.shtml